

到每处城镇,应寻“当得起的”以供住宿,
避免寄宿客栈或路边露宿之危险。
预设是同胞犹太人会给予接待,
并以“平安”(希伯来文shalom)为招呼语。
但若遭拒绝接待或未被公平对待,
当视同异民的不信反应。
正如犹太人自异民之地回归圣地时,
传教者亦应“拂去脚上的尘土”(宗13:51)。
传教者尘土满足的双脚,
是其所至之地未行基本接待(如洗脚礼)的明证。
连圣经中最恶名昭著的不接待典范,
如索多玛与哈摩辣(创18:20;19:1–29;
智19:14;则16:48–50;
《祖训》5.10),所受的审判,
也比这些犹太城市更轻(见11:20–24)。
今天主前福音默想,
圣神领我看见,主派遣我前去福传——
在主的子民中,宣扬天国临近了。
我以克己的生活,
见证我对天国的注目与期盼。
默观默想今天的福音,你看见什么?
+ZHYS