Jesus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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富有的青年被邀请变卖一切所有,

以便积蓄天上的财宝(玛 19:21)。

此处亦传递同一观念,

即世上财富为暂时之物,

易腐败、遭窃(参雅 5:2–3)。

“天上的财宝”(有时亦比作仓库,

参申 28:12)所强调的,

非其利益的实现地点,

而在于其可持续性——储于天主那里。

此类财宝多象征善工,

亦为人将来受审判的根据

(参《厄斯德拉第四书》7:77)。

 

玛 6:22–23(参路 11:34–36)

所载的话语反映古代观点:

眼睛本身即为光之源泉,

而非被动接受外来之光。

若“眼睛纯净”,整个身体充满光明;

若“眼睛邪恶”,全身便陷于黑暗。

此语从生理视觉引申为道德品格之譬喻。

“纯净之眼”象征慷慨;

而“邪恶之眼”则联想于自私与嫉妒。

前者指那些侍奉天主并仁慈待人的人;

后者则指依恋世财者。

二者不可并存于一人身上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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