Jesus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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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-06-16

常年期第十一周周一简

玛5:38-42

 

你们一向听说过:“以眼还眼,以牙还牙。”

我却对你们说:“不要抵抗恶人;

而且,若有人掌击你的右颊,

你把另一面也转给他。

那愿与你争讼,拿你的内衣的,

你连外衣也让给他。

若有人强迫你走一千步,

你就同他走两千步。

求你的,就给他;

愿向你借贷的,你不要拒绝。”

 

《二十一世纪热罗尼莫圣经诠释》就今天福音指出

耶稣对“以眼还眼,以牙还牙”

(玛 5:38-42;出 21:24;肋 24:19-20)之训诲,

已超越梅瑟法律原本所意欲的按比例报复之限制,

实质上撤除了门徒对报复或补偿的权利。

若置于第一世纪犹太人就如何响应

罗马统治者所展开的辩论脉络中,

耶稣的话语尤显惊人。被打右脸,

按当时情况,意指对方以右手背掴人脸颊,

此为犹太法律中特定的羞辱行为

(参《巴巴‧加玛辣》8:6),

故当代所谓“反手赞美“亦由此而来。

强夺外衣,或强迫人服役走一里路

(即罗马的计程单位),

皆暗示罗马士兵滥用权力的行径。

然而,耶稣所说的“转过另一面颊”,

“再走一里路”,虽非暴力,

却具有挑战性,或可揭露对方的不义行径,

进而促使其改变心意。

 


 

今天主前福音默想,

圣神领我紧盯教导我的主。

确实该是如此,

今天我盯牢的无需是现世生活的苦楚与不幸,

或他人对我的伤害,

甚或我自身的软弱与跌倒。

生命非常短暂,

今世我要坚忍的痛苦是有期限的,

是会终止的。得主赐恩的我,

惟一要盯牢的是慈悲主,

和死而复活的主已为我赢得的天国永生。

 

默观默想今天的福音,你看见什么?

 

+ZHYS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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