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5-06-16
常年期第十一周周一简
玛5:38-42
你们一向听说过:“以眼还眼,以牙还牙。”
我却对你们说:“不要抵抗恶人;
而且,若有人掌击你的右颊,
你把另一面也转给他。
那愿与你争讼,拿你的内衣的,
你连外衣也让给他。
若有人强迫你走一千步,
你就同他走两千步。
求你的,就给他;
愿向你借贷的,你不要拒绝。”
《二十一世纪热罗尼莫圣经诠释》就今天福音指出
耶稣对“以眼还眼,以牙还牙”
(玛 5:38-42;出 21:24;肋 24:19-20)之训诲,
已超越梅瑟法律原本所意欲的按比例报复之限制,
实质上撤除了门徒对报复或补偿的权利。
若置于第一世纪犹太人就如何响应
罗马统治者所展开的辩论脉络中,
耶稣的话语尤显惊人。被打右脸,
按当时情况,意指对方以右手背掴人脸颊,
此为犹太法律中特定的羞辱行为
(参《巴巴‧加玛辣》8:6),
故当代所谓“反手赞美“亦由此而来。
强夺外衣,或强迫人服役走一里路
(即罗马的计程单位),
皆暗示罗马士兵滥用权力的行径。
然而,耶稣所说的“转过另一面颊”,
“再走一里路”,虽非暴力,
却具有挑战性,或可揭露对方的不义行径,
进而促使其改变心意。
今天主前福音默想,
圣神领我紧盯教导我的主。
确实该是如此,
今天我盯牢的无需是现世生活的苦楚与不幸,
或他人对我的伤害,
甚或我自身的软弱与跌倒。
生命非常短暂,
今世我要坚忍的痛苦是有期限的,
是会终止的。得主赐恩的我,
惟一要盯牢的是慈悲主,
和死而复活的主已为我赢得的天国永生。
默观默想今天的福音,你看见什么?
+ZHYS